2月7日,四川广安。67岁的蒋先生去当地社保局询问自己的社保问题,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不是3年前已经死了吗?听到这个说法,蒋先生和家人都很诧异,自己活得好好的,咋就“被死亡”了?2月10日,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地社保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图片为蒋先生展示“死亡证明”(图片来源网络)
蒋先生是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火烽村人,近几年在福建务工。2月7日,回家过春节的蒋先生和家人去广安区社保局的社保窗口咨询养老金问题咨询社保告知已死亡,竟被告知自己在3年前就已经“死亡”了。
广安区社保局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他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这份“死亡证明”显示,蒋先生“死亡日期为20200111”,“兹证明该人员死亡,用于办理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注销业务”。“死亡证明”开具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有疑似村委会的盖章,亲属签字一栏为“马某某”。
对于这个亲属“马某某”,蒋先生说是村里的文书,他们一家跟马某某虽不沾亲带故,但也没任何矛盾纠纷。一张盖有疑似村委会公章的“直系亲属(村代办员)与死者关系证明”复印件显示,蒋先生与马某某系“干群”关系,并附有一份马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月9日,“死亡证明”中签名的马某某告诉媒体,自己对“死亡证明”的事并不知情,也绝对没有在“死亡证明”上签过字。对于和“死亡证明”一起出现的马某某身份证复印件,他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个乌龙事件究竟是怎么来的?
据红星新闻报道,通过了解,井河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社保工作的工作人员李某某确认咨询社保告知已死亡,这件事是自己工作失误造成的,并已向当事人道歉。
根据李某某自述,自己一个人负责全镇的社保业务办理。2020年1月,有个人拿着相关证件材料到窗口查询蒋先生的社保情况,走的时候好像说了句“人都死了”,自己当时就把蒋先生的信息备注了一下,后在2021年11月提交了死亡注销信息。
蹊跷的是,2020年已停发蒋先生养老金后,在2021年11月却有一笔720.07元的养老金转入其账户。 对此,李某某解释,因为蒋先生领取养老金还不满15年,这笔钱是截至他的养老金停发时退还的余额。
李某某向媒体回应,他已经联系了蒋先生一家表达歉意,并通知他们到镇上处理这个事情。
2月10日,广安区社保局相关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目前社保部门和乡镇都已介入调查,也会尽快恢复蒋先生的社保关系,其此前停发的养老金也会及时补发。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欧阳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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