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景甜发致歉信
称第一时间已缴纳罚款
5月28日中午12点,景甜通过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通知以来,和团队第一时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也对信赖相关产品的消费者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郑重致歉。
景甜称,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本职工作应以作品为一切出发点景甜违法代言被处罚,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我的处罚决定并已第一时间全部缴纳罚款。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秉承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原则,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州无限畅饮科技有限公司
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晶晶,由知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于今年3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
2021年4月12日,无限畅官宣景甜为其品牌代言人,开启品牌升级之路,景甜和无限畅品牌强强联手,使无限畅成为轰动大健康行业的焦点话题,升级事件引发了业内的关注。公开信息显示,除了官宣景甜为代言人,还有多位明星为无限畅大健康品牌“种草”,双料视后佘诗曼在线种草分享无限畅果蔬片,强势登录《玩美咖》综艺,影后辣妈张柏芝现场吃无限畅果蔬片,金牌主持人李维嘉大赞好用,秦岚《闺蜜好美》综艺自发推荐。另外,上百位小红书、抖音kol、koc集体打call,分享种草。
代言虚假广告后三年内不能代言
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现象时有发生,此前知名主持人汪涵、杜海涛等都曾因代言及合作过的P2P产品“爆雷”而卷入舆论风暴中。演员马伊琍也曾曝出,所代言的奶茶品牌涉嫌欺诈,上千名加盟商被骗损失过亿元。
不过,鲜少有明星因此被处罚。北京和之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邢龙指出,明星代言广告翻车现象,表面上看是明星艺人的形象舆论危机,但反映出明星艺人法律意识欠缺,很多明星接广告时只看到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需要承担的责任。
需要警惕的是,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只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受到“禁业三年”的处罚。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依据该条规定,景甜或将三年不能代言广告。南都记者注意到,为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相关指引。
2021年11月,浙江市场监管局印发《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强调因代言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不得作为商业广告代言人。
为防止刷脸拿钱“一锤子买卖”的现象,该指引提出明星不得代言未使用过的商品,且应对所代言企业及商品、服务予以跟踪关注,如有问题应视情采取解除代言合同、发表个人声明等补救措施。
不仅如此,明星还有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嫌虚假广告开展调查的义务,需积极消除虚假代言的影响、化解纠纷、弥补损失、维护稳定。
南都记者从浙江市场监管局获悉,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的相关指引。
今年以来,上海和江苏等地也出台合规指南,对商业广告代言予以规范指引。2022年4月景甜违法代言被处罚,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商业广告代言行为监管执法指南》,首次将以“种草”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代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今年年初,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从四个方面列举了21项商业广告代言人资格及相关广告代言活动的负面清单。
上述指引倡导,广告代言人及其经纪公司在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前,对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类和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在推荐、证明之前,需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注重评估广告主信用和广告代言风险,谨慎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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