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钓鱼触电身亡,家属起诉供电公司索赔
肇庆零距离
2022-12-10 14:13·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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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7日
在某社交平台有600万粉丝的
21岁网红“宏楠·五道口”触电身亡
引发网友关注
如今,该事件又有最新进展
其母亲程女士认为
儿子段宏楠的死亡
是因为事发鱼塘上方的
供电高压线路
存在电力事故安全隐患
据了解,段宏楠父母以“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为由网红钓鱼时触电身亡,将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121余万元。
目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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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度登上热搜
成为了网友热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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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网红,系家中独子
段宏楠1999年出生,其生前经常和他人合拍一些视频段子,是一名有600多万粉丝的网红,是单身离异的程女士的独子。
程女士表示,段宏楠在鱼塘出事时,同行人员未第一时间联系她,她是从网络上得知儿子死讯的,当时下着大雨,从家到出事鱼塘有近6个小时的车程,因此未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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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宏楠死后,程女士得到涉及他死因的两份书面材料。2020年9月8日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向先锋乡派出所出具《非正常死亡户口注销通知单》载明:“段宏楠于2020年9月7日因意外触电原因死亡”。2020年10月9日依安县先锋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段宏楠2020年9月7日触电身亡”。
至于为什么起诉供电公司
程女士表示
她想得到儿子死亡的真相
这两年来因为儿子的死因未查清楚
她一直在遭受网暴
女友回忆死亡经过,母亲不信
刘某是和段宏楠拍视频的搭档,她称和段宏楠是情侣关系,事发时曾与段宏楠同行的刘某,曾通过视频讲述事发经过。
刘某称,当时先是她手持鱼竿,突然感觉到触电了,就松手,鱼竿掉在地上,同时她大喊“有电,被电了”网红钓鱼时触电身亡,段宏楠就跑到她身边哄她。
刘某觉得自己从持鱼竿的手到脚底都有触电的感觉,就去脱鞋,没去看段宏楠在做什么。直到段宏楠掉入鱼塘中,她才发现出事了,但那时候她也不知道段宏楠是因为触电掉入水中的。
刘某和同行的人随即将段宏楠拉上了岸。
“拉上来的一瞬间,我发现他没有了呼吸,但是我不相信(他死了)”刘某哭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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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口宏楠”曾经钓鱼的直播
而程女士并不认可刘某说的一些细节,她认为刘某在段宏楠去世后,不顾死者家属感受有蹭热度的表现。
程女士称,她看过刘某的直播,刘某说她把鱼竿扔了,是段宏楠自己捡起来的。但程女士通过警方的监控视频看到的情况是,刘某先拿着鱼竿往有高压线方向的路走,段宏楠跟在后面,因为监控视频比较模糊,她没有看清鱼竿后来怎么又到了段宏楠的手上,但是她确定没有看到段宏楠有捡鱼竿的动作。
程女士未看清楚段宏楠的鱼竿是否触碰到上方的高压线,只知道段宏楠触电后掉入水中,在水中扑腾了三四十秒后被救上去了。她认为水里的儿子还活着,但是她不确定段宏楠被救上去时是否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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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部分内容
起诉供电公司索赔121万余元
段宏楠家属认为,造成段宏楠去世的事故,段宏楠不存在故意,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悉,121万余元赔偿金额包括:死亡赔偿金71余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等。
程女士委托的律师认为造成段宏楠触电死亡,是由于事发鱼塘上方的供电高压线路存在电力事故安全隐患,而供电公司就是供电高压线路的管理人,其依法应对其营运的高压电力设施进行警示和防护,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安全威胁。
由于供电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从而导致本案悲剧的发生,所以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1204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律师认为,本事故中,段宏楠不存在故意,事故也不存在不可抗力;被告作为高压线路的管理人,应当对段宏楠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至于20万元精神赔偿的原因,律师指出,段宏楠作为知名网红,触电去世引发网络极大关注。正是由于供电公司始终没有积极解决问题、承担责任,从而导致段宏楠死亡流言四起,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谣言,反复持续在网络上传播,使得丧失独子之痛的段宏楠父母,精神上持续遭受严重痛苦,并且遭受持续的网络暴力,所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据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被告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了解此事,暂未获得回应。
资料来源:红星新闻、新闻晨报、辽沈晚报、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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