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李贤诚
“我们要求判处洪某死刑,还我女儿一个公道。”1月27日,已从江苏扬州赶到云南西双版纳的李胜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2020年7月9日,李胜21岁的女儿月月(化名)从南京来到云南省勐海县后失去音讯,警方缜密侦查发现她已遇害,凶手正是她的男友洪某等3人。当年8月3日,勐海警方在一公园树林内发现了月月的遗体,同日在南京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时隔一年多,2022年1月28日,该案将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了希望严惩凶手,李胜还向法院提出将赔偿款从15万降至10万,他说这就是要表明一个态度,“我们不是为了钱。”
此前案情通报
女大学生被男友骗至云南遇害
21岁的扬州女孩月月,2020年6月从南京一所高校的空乘专业毕业。和同年龄段的大多数女生一样,她喜欢在社交账号上分享自己生活日常,但自2020年7月2日以后,她的微博再也没有更新过。
2020年7月9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月月只携带了随身物品离开位于南京的出租屋前往机场,飞向云南西双版纳。当晚8时,飞机落地西双版纳两小时后,月月在一处郊外的山上被杀害,而这起凶案背后的指使者,竟是和月月朝夕相处的男友洪某。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2019年11月,月月与男友洪某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二人逐渐产生矛盾,洪某遂产生杀害月月的念头,并找其朋友张某光、曹某青协同杀害月月。三人提前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2020年7月9日,洪某诱骗月月前往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并向张某光、曹某青提供资金,让张、曹二人提前订购机票前往勐海县。张、曹二人于2020年7月9日到达后,在勐海县购买了两把铁锹,步行至勐海县一公园树林内挖坑,为杀害月月作准备。在月月到达后,二人利用某游戏的语音功能,指引被害人到达勐海县一小区附近,张某光又使用手电筒将被害人引至挖坑点,将月月杀害后掩埋尸体。
事后两天,张、曹二人乘飞机返回南京,将月月的相关证件、首饰等物品及部分作案工具交给洪某。当年8月3日,当地警方在一公园树林内发现了被害人月月的遗体,同日,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月月2020年7月9日离开南京出租屋
被害女生月月生前照片
主谋曾“帮助”受害人父亲寻人
据月月的父亲李胜介绍,2020年的端午节,月月曾带洪某回扬州老家,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洪某。据李胜回忆,当时洪某并未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只记得当时洪某穿了一双靴子,身体比较强壮。
这之后,李胜夫妇和洪某并未有过多接触,只是从女儿月月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洪某自称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密部门工作。
直到月月失联之后,李胜夫妇才和洪某有了更多交集。李胜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夫妻俩在得知女儿失踪后,立即前往南京,直到第二天才见到洪某。洪某先是带着他们夫妻俩去了手机店,看能否给月月的手机进行定位,下午又陪着他们到派出所报案,并声称月月失踪前和自己吵了一架,之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还拿走了5万元钱。
“洪某还一度建议我们到国外去找一找,当时我们对他都非常信任,毫无怀疑。”李胜说,在他前往云南勐海县寻找女儿后,洪某还曾在电话里告诉他,月月可能偷渡去了缅甸,并怀疑她在和毒贩等人接触。
后来,李胜将这段对话内容告知当地警方,经验丰富的刑侦民警当即表示,洪某有非常重大的作案嫌疑,并且建议李胜将情况向公安部门反映,调查洪某是否在女儿失踪前后到过云南。“一查才发现,洪某在月月失联之前到过云南,但是这一点他始终瞒着我们。现在想想,这个人太有心机了,心思缜密,还能算计。”李胜说。
据警方调查,洪某大专没有毕业,也没有正式工作。被抓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曹某家人均称,二人所为是受洪某指使。李胜也认为,洪某是杀害女儿的真正“主谋”,张某和曹某只是洪某计划的实施者。“洪某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心思缜密、预谋已久,甚至为杀害月月多次演练,目的性很明确——‘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李胜说,洪某声称作案动机是“感情纠纷”,这一点他始终不能认同。
据了解,洪某的辩护律师曾提交申请,要求对洪某的精神情况进行司法鉴定,但都被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驳回。
对此李胜认为,洪某有权提出鉴定要求,“但如果他患有精神疾病,怎么可能有如此缜密的心思,还能指使别人犯下罪行?这有违常理。”
月月被害处附近(月月父亲提供)
父亲拒绝洪某家人百万元补偿
“洪某父亲之前老是打电话给我,我听到他的声音就挂了,后来还到我们家门口来,我也没有开门。”李胜说,洪某家人曾提出补偿100万元,但被他拒绝了。在李胜看来,对方不论道歉还是赔偿,都是为了给洪某开脱罪责,“我们不要赔偿,唯一的诉求就是杀人偿命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嫌犯不认罪,严惩凶手!”
洪某父亲在与李胜的一次通话中也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我们很抱歉,也很惭愧。”
事发500余天后,李胜夫妻二人终于等来开庭的消息,但原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的开庭,因洪某的辩护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法院临时通知延期开庭。
2021年1月24日,李胜等到了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书面开庭传票,法院通知,庭审将于1月28上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进行。据李胜透露,女儿月月的遗体还一直停放在云南勐海县一家医院里,他们不忍心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冰冷的太平间,一年多来,他和家人在南京和勐海两地往返多次。
为了能进入庭审现场,李胜在律师的建议下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他表示自己不会要这笔钱,“这些钱其实连路费都不够。”李胜透露,他和家人几次往返云南的路费已达20余万元,提出赔偿只是想亲眼看到伤害女儿的人受到惩罚,他也能安心把女儿遗体带回扬州老家。
1月27日下午3时,庭前会议召开。李胜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向法院提出,将提出的民事赔偿款从15万元降至10万元。
“我们之所以把赔偿款从15万元降到10万元,就是要表明一个态度,我们不是为了钱,我们就是要求法院判处洪某死刑。”李胜说,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也出席了此次庭前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该案件的刑事部分,但并未讨论案件的具体内容。另外,李胜称,洪某本人将通过视频的方式出席28日上午的庭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