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干旱特点是分布范围具有广泛性。干旱在我国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春旱主要发生在黄淮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华北地区发生春旱的几率在70%左右,有“十年九春旱”之说。夏旱通常分为初夏旱和伏旱。初夏旱多发生在北方。伏旱是盛夏“三伏”期间的干旱,多发生在秦岭、淮河以南到华南北部地区。
干旱是指水分的收支或供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水分短缺现象。这里所指的是因某一具体时段降水量比多年平均显著偏少而发生的灾害。干旱的发生与许多因素有关,如降水、蒸发、气温、土壤底墒、灌溉条件、种植结构、作物生育期的抗旱能力以及工业和城乡用水等,因而不同学科不同领域对干旱的定义有所不同,如气象干旱、水文干旱、农业干旱、社会经济干旱等。
由于降水是主要的收入项,因此通常以降水的短缺程度、土壤水分状况作为干旱指标,如降水量、连续无雨日数、降水距平百分率、土壤相对湿度,另外,还有考虑除降水之外的影响因素,如气温、蒸发等的综合干旱指数,如Z指数、帕默尔干旱指数等。
我国各地均可发生干旱,但发生频率和程度不同。由近50年资料统计表明,我国有五个明显的干旱中心:
(1)东北干旱区。该区干旱主要出现在4~8月的春、夏季节,春旱出现的概率为66%,夏旱的概率为50%。
(2)黄淮海干旱区(西北东部和华北)。该区降水较少,变率大,是我国最大的干旱区,干旱发生次数也居全国之首。作物生长期间的3~10月均可能出现干旱,少数年份局部地区还会出现春夏秋连旱,但以春旱为主,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发生。
(3)长江流域地区。该区3~11月均可出现干旱,但主要集中在夏季和秋季,以7~9月出现干旱的机会最多,伏旱危害最大。
(4)华南地区。该区一年四季均可出现干旱,但由于华南地区雨季来得早,夏秋季常有台风降水,故干旱主要出现在秋末和冬季及前春。多数年份干旱时间为3~4个月,最长达7~8个月。
(5)西南地区。该区干旱范围较小,干旱一般从上一年的10月或11月开始,到下一年的4月或5月,个别年份的局部地区持续到6月份,但干旱主要出现在冬春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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