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淳(复旦大学)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一所中学的许多学生因下雨天提前到校在门口等待,有些没带雨具的学生身上被淋湿了,学校却表示不到规定时间不让进校,遭到学生家长吐槽。对此,当地教育局回应:“我们的要求一直都是这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家长应该给孩子备好雨具,或者控制到校时间。我们也会跟学校讲,遇到特殊天气的时候要做好预案,好好安顿学生。”(5月25日《光明日报》)
此事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了激烈的“人性化”与“制度化”之辩。有网友觉得“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学校应当更加人性化,以学生为本;也有人坚持认为“规则就是规则”,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在这场争论背后,学校需要意识到,学校在制定和落实校规时,应兼顾制度化和人性化两方面,积极承担维护学生权益的责任。
学校明确规定校门开放的最早时间,这一点无可非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规定“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其初衷是为学生“减负”,防止学校提前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逼迫学生过早到校,影响学生睡眠。其次,如果学生过早到校,没有老师看管,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可能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平日里,规定校门开放时间的制度规范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
然而,学校在下大雨时,仍然坚持“不到规定时间不能进校”的规定,并无人性化可言。学校管理需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任何校规的制定和落实,都应当以维护学生的权益为出发点,关注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与“家庭特殊情况”类似,雨天属于特殊天气,淋雨容易让学生受凉、感冒,其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与提前进校导致的潜在隐患相比,前者是更直观、更严重的。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还执着于规定的校门开放时间,既是作茧自缚,又是本末倒置。
此类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早在2014年,湖南长沙的一所小学也出现过未同样的情况,当时学校和教育局表示,“学校希望家长能克服一些困难,不要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家长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于学校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处。”九年后,江苏常州这所学校的回应如出一辙,认为学生因提前到校而淋雨主要是家长的问题,对学校应为学生安全和健康承担的责任轻描淡写。
学校表面上的“无奈之举”学校不到点不开门,实则是对维护学生权益之责任的推卸。不少网友为学校辩护说:“如果学生进去摔了,学校就百口莫辩,被人举报提前开门,学校也照样受罚。”然而,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不是学校兼顾制度化和人性化管理的应有之义。因为怕麻烦、怕出事,而拒绝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这无异于新冠肺炎疫情中许多社区返乡防疫政策中的“一刀切”乱象,是逃避责任的“懒政”表现。
事实上,学校只要对原有规则稍作调整,带着责任心完善预案,就可以更好地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之平衡。特殊天气时允许校园安保人员组织学生在早于校门开放的时间段分批有序入校学校不到点不开门,或在校门口增设遮雨棚、为没带雨具的同学准备公用雨具,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
用更完善、更灵活的预案回应学生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需求,与平日里严格依照校规办事并不冲突。学校管理的制度化与人性化本就不应对立,积极承担维护学生权益的责任,探索兼顾二者的管理路径,才是化解矛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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