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衣着得体,德智并行,才能够成为一个三观正的人。
这样的人,大家都喜欢。
这样的人,也是社会推崇的人,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公众场合衣着清凉,突出性感,甚至刻意搔首弄姿,这是不应该的。
我们说,比基尼有比基尼的场合,西装有西装的阵地。
在很多时候,仅穿着内衣去逛街,去大庭广众之下玩性大发,这不仅仅是大家高呼的“辣眼睛”了,而是属于已经触犯到法律的事情了。
9月2号,上海地铁6号线车厢内,三名乘客的举动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也让很多人感到恼火。
现场有乘客将画面拍下来,不过这些画面都打了马赛克,可见是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
根据介绍,当时地铁内有三名女子,其中一名女子衣着性感,在地铁内旁若无人地摆弄着各种姿势,搔首弄姿,供一旁的女同伴拍摄。
看到如此香艳俗气的画面,有一些男同胞也忍不住了,拿起手机拍摄。
这其实不怪男同胞们,毕竟不要说是这种香艳吸睛的场面了,就是普通的奇闻异事画面,大家也都会拿起手机拍摄。
拿手机拍摄一切可拍的,已经成为现在群众的生活习惯。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拍摄的男子被行政罚款。
为什么?
很简单,这名男子也是三名女子一伙的。
事情发生后,上海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给出介绍,经过调查,此次事件的主角为三名女性和一名男性。
三名女性分别为24岁的熊某、24岁的娄某、24岁的江某,另一名男子为23岁的张某。
似乎是巧合,三名女子都是24岁,外加一个小一岁的弟弟级帮手。
三名女子为什么会在地铁内做出这种事情呢?
原来,熊某和娄某是搞内衣生意的,为了宣传其内衣,两人约定让其朋友江某充当内衣模特,拍摄宣传素材。
而23岁的男子张某就是充当了拍手的角色,他受罚,理所应当!
一人摆弄,大家围观,或许是因为江某的身材比较性感妖娆吧,可见,人美还是很有优势的。
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对几人做出了处罚,三名女子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以行政拘留,而男子张某则被处以行政处罚。
还需要提一下的是,江某充当模特,自然在地铁内不能戴口罩,这也是违反规定的。
说起来,穿衣自由一直都是大家推崇的个人权利,也是广大女性最在意的。
但是女子穿比基尼乘地铁,我们知道,作为成年人,对于自己的一言一行,衣着打扮都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稀里糊涂,或者刻意为之,那就很可能触犯了法律。
地铁是公众场合,在这种地方,公民不仅要遵守基本的交通规则,也要明白不能在地铁内做出影响他人的举动,比如吸烟、大声喧哗、衣着不辣眼睛,包括现在的要戴口罩等。
对于穿着,或许有些人认为要求比较苛刻,认为这侵犯了个人的穿衣自由,并拿国外举例。
在国外,到处可见衣着性感、暴露、夸张地穿着,这的确是很正常的。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女子穿比基尼乘地铁,在几乎所有的国家内,都有相关的规定,对这种比较香艳的着装打扮做出了规定,规定一些场合、场所禁止如此打扮的人进入。
这,同样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国家的国情不同,场所的划定范围有差异罢了。
所以,无论是从国内还是从国外来看,任何人的穿衣自由,都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不能任性逾越红线。
衣着打扮,有法律规定,为其划定了红线,说到底,这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观念、道德等综合要求的,法律只不过是执行者罢了!
三名女子的行径,已然突破了红线。
如此行为,道德不容、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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