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2月1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发布通报,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乡党委书记、乡长、县卫健局局长等多名干部被问责。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自2月8日出现疫情,该市已累计确诊89例,并外溢至沈阳、贵州铜仁、天津等地。经基因测序,首发病例感染病毒株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疫情早期病例高度同源。
绥中县全员核酸检测现场
2月8日,绥中县发现一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王某某。其2月5日开始出现不适症状,7日早上发烧葫芦岛引发疫情货车司机被立案,自测体温37.5℃。
在2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葫芦岛市卫健委副主任魏祖巍介绍,专家组初步分析,本次疫情可能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经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引发。
2月14日葫芦岛引发疫情货车司机被立案,葫芦岛市新增28例本土确诊病例。至此,当地已累计确诊89例。
此外,沈阳、贵州铜仁、天津分别于2月8日、10日、12日发现来自绥中县的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在铜仁确诊的59岁男子,居住在绥中县加碑岩乡,2月7日驾驶大货车赴黔。
2月15日,绥中县在问责通报中披露,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绥中县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
当地决定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东诫勉谈话。
另有多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级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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