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一名15岁女生发视频称,在太原市柳巷夜市一店铺,因自己拒绝购买47元一盒的水果捞,被商家多人拦下不让走,还遭到辱骂称其“是爸爸的小三”。
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对此事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8月7日20时许,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水果捞”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3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市民朋友面对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性,依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图源:@平安迎泽
此前报道:
8月8日,据大象新闻援引沸点视频报道,近日山西太原一网友发视频称在柳巷拒绝购买47元一盒的水果捞以后,被商家多人拦下不让走,期间被不停的辱骂,甚至说出“是爸爸的小三”之类的话。
图源: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一群人正在争执中,一位穿着条纹上衣的女性不断对着对方辱骂,另外一位穿着黑色上衣的女性同样指着对方骂道:“没钱就不要把你家孩子放出来,穷货,带这个小三录什么?”
当事人常同学称,商家水果捞9.5元半斤,自己嫌太贵就少要了点,结果商家拿去后台切完回来说要47块,自己嫌贵就没要,把水果放在原地。
随后,对方就不让自己走,自己爸爸过来之后,双方就争吵了起来。
47元一盒的水果捞。图源:网络
常同学表示:“穿黑衣服的那个人一直指着我骂,还说‘这是不是你的小三’。”
常同学还表示:“我朋友第一时间就报警了,也调解了,但我希望她们能给我道歉,昨天连道歉都没有,我可生气了。”
据当事人常同学社交账号介绍,其今年才15岁,在放出争执视频后常同学表示:“实在无法理解黑衣女士是怎么说出我是我爸小三这种话的,难道家里没有孩子吗?如果孩子在社会上被这样侮辱,她会怎样呢?”
在常同学社交账号留言区,疑似水果店方发声,称骂人是因为女孩爸爸要拿走水果不给钱,常同学则表示是父亲想要去其他摊位称一下,是否有两斤半。
综合|大皖新闻、@平安迎泽、九派新闻
原题|《太原通报“女生拒买水果捞被骂小三” :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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