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骚扰事件中,该被追责的是侵犯他人权利者,而非受害人。经过不少热点话题的公共讨论后,社会对此早有共识。将性骚扰简单归因于女生穿着、举止“有问题”,恐怕不只是措辞不当,更是搞错了问题的重点。
事实上,只要符合公序良俗,就不应拿着放大镜对女性的穿着过度指摘,用“花枝招展”“举止风骚”等充满主观意味的言辞进行道德评判,更不能借此为“伸出黑手”者开脱。
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涉事学校和老师不仅没有引导学生认识到“受害者有罪论”的逻辑漏洞,反倒继续植入这种“有毒”的偏见,显然背离了教育初衷,只会起到负面效果。比如,这种观念会让受害者倾向于从自己身上找问题,甚至陷入自我苛责、自我厌恶的情绪漩涡,以至于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遭遇、维护合法权益。
这类方向跑偏的“性教育”并不少见。此前,一些学校也出现过宣传“女性穿着暴露的危害”、利用“女德”名义传播腐朽思想的情况。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黄盈盈所说,“如果性教育的方向引导错了,可能还不如不教育。”对广大中小学校来说,如何开展科学合理的性教育,过滤掉那些明显漏洞百出的性别偏见,值得进一步思考。
近些年,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性教育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2021年,教育部还专门印发《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全面融入中小学课程教材,实现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系列化、常态化、长效化。只是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很多学校虽然有了性教育课程的“形”,实际教育效果却不容乐观。一方面,教材、教案缺乏统一标准,质量参差不齐、不够系统,还可能会混入物化女性、“男尊女卑”等落后观念。另一方面,不少性教育课程是由其他学科的老师“代劳”的,不尊重学生认知规律,浅尝辄止般教学的情况也不少见。可想而知,如果老师总是遮遮掩掩,学生总是听得云里雾里,科学有效的性教育便无从谈起。
对此,首先有必要在性教育的教材编纂方面,进行更为明确和专业的规范。说实话,性教育教材的编纂,是一个“不太讨巧的活”,很容易因为人们的认知差异引发争议。早在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编纂的一套《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就曾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被一些家长质疑“尺度太大”。种种压力之下,这套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编写而成的读本下架重修,至今未再次发行。
要破解类似性教育读本“太难了”的困境,编纂方、学校和家长不妨多加强沟通,专家和作者可以通过对心理学、社会学等科学原理的普及,帮助家长“脱敏”,树立健康的性教育理念,增强共识,从而减少他们的抵触和顾虑;同时也要从一线教育者和家长的反馈中,及时调整不符合学生认知特点之处,使教材内容更加完善。
此外,培养具有专业水平的性教育教师,也极为必要。或许当前由于编制、成本等因素限制,一些学校还无法配备专职的性教育老师。但是,对于“代班”老师,至少应当进行专业、充分的岗前培训,对课程内容明确规范要求。不用明显不当的言辞传播错误的性别观念,应该成为底线要求。
撰文/任冠青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