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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户口”骗得3万多包办房产证骗5万元

    9个月前 | admin | 74次围观

    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公安局副局长,以许诺帮人迁户口、办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向受害人索要“好处费”,将得手的8万元挥霍殆尽。

    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胜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8万多元给被害人。

    ■案情回放

    以“办户口”骗得3万多

    包办房产证又骗5万元

    法院查明,去年11月开始,现年42岁的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在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去年11月1日,陈某胜带女友到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病,其间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负责户口管理工作,并向龚先生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龚先生信以为真。

    两天后,陈某胜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先生迁入3个户口。陈某胜还称:“我帮人家办一个户口要10万元,看在大家是老乡的分上,我就收你1万元一个户口。”龚先生随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某胜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某胜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先生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某胜逃离现场。

    2012年11月12日,广州的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还有亲戚在市纪委当领导,许诺可以帮罗先生办理在东莞的一套房子的房产证过户手续。

    后陈某胜先后两次以活动需要经费、要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

    陈某胜拿到钱后,就让罗先生回去等消息。一直没等到消息的罗先生打电话给“陈局”,发现电话不通,便到虎门公安分局询问是否有名叫“陈某胜”的副局长,没想到得到的答复是根本没有这个人。罗先生立即报案。

    受骗者网上比对后

    当场抓住冒牌“陈局”

    2012年12月初,深圳的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骗得邓的信任。

    同月10日,邓先生邀请陈在一家饭店吃饭,陈某胜穿着一身“警服”就去了。其间,陈声称自己认识在深圳的官员,邓请求陈某胜为其办理深圳市某填土证,许诺事成之后给陈100万元报酬,陈当场答应。

    同月16日,邓先生致电陈商议办理填土证的事情,陈即以此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某枝”。邓先生回去后,当晚即上网寻找虎门公安分局领导“陈某枝”的新闻。通过网上对比,发现自己见到的“陈局”跟新闻上的陈局长并非同一人。

    第二天,邓先生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并预先安排几个朋友在附近等候。饭后,邓先生称先给陈某胜第一笔经费5万元,让陈某胜签写收条。见陈某胜以“陈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随即叫上附近的朋友,一起将陈某胜送去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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