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网报道,6月12日上午江歌助学基金成立,“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歌母亲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69.6万元。
6月1日,江秋莲曾在个人微博账号发布视频表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69.6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她正联系相关机构,准备把这笔赔偿款捐出。
江秋莲个人微博账号此前发布的视频截图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青岛中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
根据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暖曦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今年1月12日,刘暖曦因未依据法律规定,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而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法院。
据江秋莲描述,法院共强制执行刘鑫4次江歌助学基金成立,赔偿款中有近27万元源自刘暖曦的个人证券和个人保险账户。
在公开宣布将捐赠赔偿款之后,江秋莲收到了大量网民的私信,不少人担心其受到道德绑架,被迫做出捐款的决定,随后她在微博上再度回应称,此事并非出于一时冲动,是为了回馈这些年接收到的帮助。
江秋莲发布的视频截图
而与上述网民的善意关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同时涌向她的借款者私信。“我公开说过不会借钱给任何人,但仍然有人契而不舍地找我借钱,这笔钱是专门给孩子的,任何人不要再打这笔钱的注意了。”她几度发布视频强调,拒绝所有人的道德绑架。
“我接受过社会的帮助,我会用我的方式传递大家的爱心,用我的方式回报社会。”江秋莲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后续起诉网络水军诋毁江歌、起诉陈世峰等与江歌有关的案件,相关赔偿款她都会捐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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